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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取消东营市垦利区明珠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业务试点资格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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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金规〔2024〕26号)、《关于明确地方金融组织退出程序和材料报送清单的通知》(鲁金管字〔2024〕5号)等相关规定,经东营市垦利区明珠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我局拟向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申请取消该公司小额贷款业务试点资格。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市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科联系。
公示期:2026年8月4日—2026年8月14日。 联系电话:0546-7928966
东营市财政局 2026年8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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