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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财政局关于社保基金竞争性存放项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08 15:39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调动银行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提高社保基金资金存放综合效益,根据《东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东营市市级财政性资金账户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东财库〔202316号)要求,东营市财政局将通过竞争性方式对部分社保基金的存放进行重新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要求

1. 参选银行为已在东营市财政局开设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的银行机构;

2. 若现有社保基金开户银行不参与此次竞标,将自动放弃本次社保基金存放资格。

二、项目内容

1. 市级社保基金定期存放主要依据各银行综合得分情况进行分配;

2. 年市级新增社保基金归集到得分最高的银行。

三、提供资料内容及要求

        1. 符合参加评审资格的银行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资料(一式六份):

1)竞争性存放报名函(附件2);

2)银行利率水平情况表(附件3;

3)授权委托书(附件4);

4)企业经营信誉及风险控制承诺书(附件5);

5)廉政承诺书(附件6

以上资料需全部加盖单位公章,每本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否则视为资料不合格。

2. 资料需单独密封,外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四、评审时间及地点

1. 资料递交时间及地点20267159:00东营市财政局416会议室

2. 评审时间及地点:20257159:30 东营市财政局416会议室

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盖女士  0546-8331906

五、评审方式

1. 东营市财政局负责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成员严格执行利益回避的相关规定。

2. 评审小组对银行提报资料进行审核,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定视同自动放弃,取消本次社保基金存放资格。

3. 评审小组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东营市中心支行、东营市财政局等单位及参与银行提供的相关数据,根据《东营市市级财政性资金账户管理实施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如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利率水平、信贷增量、不良贷款处置率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确定最终评选结果。  

六、信息发布

竞争性评选结果公告将在“东营市财政局”网站发布。

上述事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东营市财政局关于社保基金竞争性存放项目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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