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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财政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7 10:28 浏览次数: 字体:[ ]

东营市财政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5年,东营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和财政改革发展大局,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为主线,将法治建设贯穿财政工作全领域、全过程,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财政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一是深化理论武装,健全学习机制构建党组领学、专题研学、全员普学三位一体学习体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系统研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权威读本,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依托山东干部网络学院、山东省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平台等线上平台,组织党政干部、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参加法治专题培训10余次,实现领导干部学习全覆盖,切实提升学习的系统性和实效性。二是聚焦重点内容,提升法治素养严格对照《东营市财政部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分层分类开展学法活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核心法律法规,深学细研《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财政专业法规;业务骨干重点学习《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实操性法规组织开展非税半月谈研学13期,覆盖全体业务人员;面向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财会人员,举办4次行政事业类、企业类专业会计人员业务能力提升面授培训,邀请山东财经大学及财税系统专家讲解新修订《会计法》和最新税收优惠政策。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等金融领域法律法规纳入学习计划,强化财政金融协同法治思维。三是推动学用转化,服务中心工作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与财政中心工作深度融合,聚焦预算管理、政府采购、政府债务、金融监管等重点领域,研究制定具体落实举措。在财源建设、债务防控、减税降费等工作中,始终以法治思维破解改革难题,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完善财政制度、规范管理行为、防范化解风险的具体实践,有效提升财政工作法治化水平。

 )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情况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格局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构建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科室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局主要负责同志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年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4次,牵头研究解决财政立法论证、重大行政决策等关键问题12件。将法治建设纳入财政年度工作要点和绩效考核体系,实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组织开展市财政局2025年度领导干部专题述法会议,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汇报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有效压实领导干部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二是强化制度执行,规范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党内法规学习贯彻要求,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重要法规,将依规治党融入财政管理全过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均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聘请1名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设立2名公职律师,将法律顾问意见作为重大决策前置要求,全年提供法律咨询50余次,参与重大文件审查、合同拟定等工作20余件,确保决策合法合规。三是加强党建引领,筑牢政治保障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法治学习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通过主题党日、专题党课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突出法治素养考核,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建立党建与法治建设联动机制,通过党组织引领、党员带头,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推进地方立法情况。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调研。围绕财政改革发展需要,牵头开展《东营市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实施方案》调研论证工作,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为试点工作提供了坚实法治支撑。针对就业补助、养老服务、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等民生领域,开展专项调研,梳理现行政策漏洞和管理短板,为制度完善奠定基础。二是完善财政规范性文件体系。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履行合法性审核和司法备案手续,全年出台《东营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东营市养老和养老服务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东营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东营市市级宣传文化旅游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4件,进一步规范了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根据国务院2025年第798号令,按程序废止《关于支持企业上市挂牌的十条措施》,确保政策时效性和合法性。三是强化政策文件审查审核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规章草案财政事项审核机制,加强对全市财政事项相关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全年反馈审核意见730余件次,有效防范了政策冲突和法律风险。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本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提请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审议的政策措施以及涉及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政策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确保财政政策符合市场公平竞争要求。建立规范性文件回头看机制,对财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清理失效文件4件,维护了制度体系的统一性和时效性。

 ()推进财政职能体系建设情况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开展涉企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出台《东营市财政局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及时通过“鲁执法”平台梳理检查事项、确定检查频次、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标准、规范入企行为,并按要求向社会公示。确定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12项,与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联合制定检查方案,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为22人进行年审换证组织8人参加执法证新申领考试,财政执法力量得到充分保障。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建立监管业务知识题库,组织县区执法人员开展执法能力测试,确保执法质量二是优化财政管理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管理制度,确保收费项目进清单,清单之外不收费。持续推动财政票据电子化全覆盖,完成纸质票据存根清理,源头遏制乱收费行为。优化政府采购监管,开展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畅通供应商质疑投诉渠道,构建阳光透明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编印《现行减税降费政策汇编(2025年版)》,梳理政策121条,通过送政策上门活动,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三是自觉接受各类监督严格执行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机制,在预算草案审查前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严格落实财政信息公开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预决算、政策文件、收费项目等信息,打造阳光财政。畅通信访渠道和监督举报途径,完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机制,未出现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

)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情况一是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制定《东营市财政局2025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暨普法责任清单》,分解普法任务,明确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落实的普法工作格局。在全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中,获评优秀等次,普法工作成效得到充分认可。二是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举办市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新闻发布会,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取得良好社会反响。开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以案促稳百日宣传教育等活动。依托政府开放月活动,到县区、黄三角农高区开展5场融资政策宣讲,助力企业更好地借助金融力量解决融资问题。创新线上普法模式,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网易新闻等平台推送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信息,组织防非知识答题和作品征集活动,构建全媒体普法传播体系。三是丰富普法宣传内容聚焦社会关注的财政热点问题,编印发放《非税收入征管及票据政策汇编》《罚没财务管理文件汇编》《防范处置非法集资政策汇编》等宣传资料,向执收单位、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普及财政法律法规。大力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山东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办法》等政策规定,以及减税降费、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等财政惠民政策,提升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的部署要求,当前财政法治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法治理论学习与财政实践应用的融合深度不足,运用法治思维指导具体业务环节的效能有待提升;财政执法的标准化流程建设与精细化管控水平仍有提升空间,基于数字化、智能化的新型监管模式应用不够充分普法宣传的靶向性与场景化渗透力不足,未能完全适配不同主体的需求。主要原因在于,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的创新驱动意识、系统谋划能力以及跨领域协同联动机制仍需进一步强化,未能充分实现法治建设与财政改革的同频共振。

、2026工作安排

步入“十五五”开局之年,东营市财政局将持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锚定法治政府建设总目标,强化政治担当,聚焦关键环节,以更坚实的举措、更高的标准全面提升财政法治建设质效,为全市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屏障。

(一)深化学法普法,厚植财政法治思想根基。紧扣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通过案例研讨、情景模拟、线上实训等多元化形式,推动法治学习入脑入心。健全干部法治素养评估机制,将法治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形成“学用考”闭环。构建“分层分类、精准赋能”普法模式,针对财政工作者、行政相对人、预算单位、社会公众等不同群体,打造包含政策解读、风险指引、案例汇编的普法矩阵,切实提升普法覆盖面与实效性。

(二)规范执法行为,增强财政监管治理效能。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探索运用远程数据核验、非现场核查智慧监管方式,推动“综合查一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优化检查流程、减少扰企频次。健全部门间协同监管机制,提升执法精准度与公信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

(三)健全制度体系,提升财政政策供给质效聚焦财政改革重点领域,开展前瞻性制度研究,完善政府预算管理、地方政府债务监管、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等核心制度体系。优化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流程强化动态清理与即时更新确保制度时效性与适用性。强化重大财政政策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的联动衔接,提升制度协同性与执行刚性。

(四)坚持依法履职推动科学理财一体赋能将法治要求贯穿财政管理全链条,构建“预算编制法治化、执行监管规范化、绩效管理刚性化”的一体化管理模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金融领域涉财风险,健全风险预警、应急处置、责任追究机制以法治赋能财政治理效能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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