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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违规使用地方金融组织字样市场主体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16 08:50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小额贷款”“典当”“民间资本”等涉地方金融组织字样或具有金融属性字样,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特定金融业务。现将我市违规使用地方金融组织字样的市场主体进行公告。

违规使用地方金融组织字样的市场主体要及时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或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手续。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不得含有涉及地方金融组织或具有金融属性的字样,经营范围中不得包含相关金融业务。

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选择与涉地方金融组织字样的企业合作时,要认真查验企业经营资质和经营范围,确认从事金融业务是否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依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除银行机构外,任何地方金融组织不得吸收公众存款。如发现涉地方金融组织字样的公司存在违法违规问题,请及时与注册地地方金融管理部门联系。

利津县联系电话:0546-5628608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联系电话:0546-8325323

附件: 违规使用地方金融组织字样市场主体名单.doc


东营市财政局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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